枣庄市信鸽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中国信鸽协会2019年制定的《中国信鸽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信鸽裁判员守则》,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为保证信鸽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规范信鸽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使用、奖励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鸽竞赛裁判员(以下简称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中国信鸽协会负责国家级裁判员管理监督;山东省信鸽协会负责一级裁判员管理监督;枣庄市信鸽协会负责二级裁判员管理监督。
二、枣庄市信鸽协会负责本市二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管理、监督工作;制定裁判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信鸽竞赛的裁判工作,保证比赛结果的公正、准确、真实;组织二级裁判员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认证注册;提出裁判员的选派使用和奖惩意见。
三、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
各级裁判员必须热爱信鸽事业,热心信鸽竞赛裁判工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掌握和正确运用竞赛规则;在执裁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准确;身体健康,一级裁判员年龄在20-60岁,二级裁判员年龄在18-70岁。
(一)一级裁判员:熟练掌握与运用竞赛规则,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基本具备该项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的能力;从事全国性信鸽比赛裁判工作两次以上,并能胜任省级比赛正、副裁判长职务;具备培训二级裁判员的能力;具有两年以上二级裁判的经历,须经枣庄市信鸽协会推荐,经山东省信鸽协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岁,熟悉竞赛规则,能较准确地运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须经各分会、区(市)信鸽协会、推荐,经枣庄市信鸽协会培训并考核合格,有能力担任市级信鸽竞赛裁判工作。
四、裁判员委派和管理:
(一)国家级裁判员执裁全国性和国际性信鸽比赛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调配,省、市信鸽协会应予配合。
(二)一级裁判员执裁全国性比赛、省级比赛,包括跨地区、跨省执裁,由省信鸽协会统一调配。一级裁判员应服从枣庄市信鸽协会及各区(市)分会的管理,并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枣庄市信鸽协会在保障本市竞赛执裁工作的基础上应于积极配合省鸽会工作。
(三)二级裁判员执裁地(市)级比赛,包括跨地区执裁,由枣庄市信鸽协会统一调配。二级裁判员应服从所属区(市)分会的管理,并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各区(市)分会在保障本区(市)竞赛执裁工作的基础上应于积极配合市鸽会工作。
五、外省(市)鸽协及信鸽组织在本市境内司放,应视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裁判员接到通知应按时到位,认真履行监放职责和程序,做好监放工作,详实填写《信鸽竞翔监放单》。
六、枣庄市信鸽协会适时进行二级裁判员培训注册登记,无故不不参加培训学习又未注册登记的二级裁判员,视为放弃裁判员资格,将不得担任裁判工作。
七、处罚:枣庄市信鸽协会视情节严重对违规违纪裁判员作出处罚。处罚分为警告、取消若干场次执裁资格、取消裁判工作1-2年、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终身禁止执裁资格。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制定的相关规章执行。
九、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省级及各地方信鸽协会、公棚、俱乐部专区发表的文章仅代表此发帖单位/个人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信鸽协会及其官方网站的立场,由发帖单位/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经许可,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