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信鸽协会关于机场净空区通告
淮鸽字(2019)10号
各县区信鸽协会、全市信鸽会员(团体会员):
依据淮安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11日发布的淮政办函【2019】15号《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之规定,淮安市信鸽协会为贯彻落实淮政办函相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1、在涟水机场净空区内不得开展信鸽放飞比赛活动;
2、在涟水机场净空区内不发展新会员;
3、涟水机场净空区内原会员限制购买足环数量;
4、涟水机场净空区内原会员每年签订安全协议书。
希望全市各区信鸽协会、信鸽会员(团体会员),遵守《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之规定。
淮安市信鸽协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淮政办函【2019】15号《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第八条之规定
1. 严格遵守淮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禁止放飞信鸽的规定,对淮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违反饲养、放飞信鸽规定的本市协会会员、个体户等应及时处置。
2. 加强对淮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信鸽会员的管理,定期核查登记,并抄告淮安机场公司。
3. 信鸽比赛放飞活动计划在审批时征求淮安机场公司和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意见,正式比赛前七天通报淮安机场公司
淮政办函【2019】15号
为加强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保障飞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淮安涟水机场机场净空保护区为机场跑道中线方圆各10公里。涉及具体为:
北侧边界:涟水县梁岔镇政府;
东侧边界: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红日大道17号
西侧边界:淮阴区刘老庄镇马湾村;
南侧边界:长深高速王兴枢纽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
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淮安涟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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