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涟水县信鸽协会2017年春特比环预售规程
一、主办单位:涟水县信鸽协会
二、比赛方式,集鸽、司放时间及地点:
(一)、本届比赛仅采用“北京爱羽电子扫描鸽钟及手打钟报到”的手续。
(二)、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的风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赛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本届比赛根据售环总数设定奖金。
三、训放安排:
请随同县信鸽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四、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定于2017年5月中上旬集鸽跟随国家赛,司放距离为500左右公里,参赛司放费为每羽赛鸽10元。
五、参赛办法:
(一)、环分为A、B组, A组预售:300枚,B组预售200枚。
A组: 50元/枚,
B组: 150元/枚,含A组(环中环,飞边朝下)。
售环不足500枚或者超量认购,协会则按既定奖金额及录取名次进行调整。如超量认购,则超量金额全额用于增设奖金。关于此次2016年秋百日龄号码段在6月30日晚8时前结束,次日公布增加春环号码,个人名下所购百日龄足环必须全部报名才可参加春赛。
(二)、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三)、本届比赛的正,副环必须套在赛鸽一只脚上,飞边朝下。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四)、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鸽友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
(五)、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凡因违反竞赛规则、规程。一律不准参加本届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报到、验鸽办法:
(一)、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鸽会组织进行上门查棚验鸽。
(二)、本届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时间,48小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 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名次,如48小时内有效名额没有报满,剩余名次及团体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五、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A组特比环奖金分配: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 | 11-50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300 |
前5名奖杯,其它有效名次奖状。
A组团体奖金分配: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1000 | 500 | 300 |
奖杯(个人名下购环10枚方可参加团体,决赛有效名次中产生2羽,含2羽,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获奖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二)、B组特比环奖金分配: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5 | 6-10 | 11-20 |
3500 | 2500 | 1500 | 1000 | 500 | 300 |
前5名奖杯,其它有效名次奖状。
B组团体奖金分配: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1500 | 1000 | 500 |
奖杯(个人名下购环10枚方可参加团体,多者分为A、B、C...。决赛有效名次中产生2羽,含2羽,多为胜,如羽数相同,按获奖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涟水县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涟水县信鸽协会
2016年5月8日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