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中县第八届幼鸽特比环三关鸽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绥中县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辽宁省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监管单位:绥中县体育总局
为答谢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所有奖金不提取任何费用
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购环后不得转让,凡私自转让按弃权处理。
四:售环时间:12月5日可交款预定,地点:绥中县信鸽协会,周六、日均不休息,电话15042964567.
(一)50元“吉祥杯”由绥中县信鸽协会举办。
每枚足环50元,副环为闭口电子环(每枚电子环10元),售环羽数4000枚,按10%录取,三关计算成绩按分数米相加高者为胜。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1000元,
11-N名:470元,(N名之后录取150名,每名200元,共计30000元,由协会赞助。)
(二)210元“长城杯” 由绥中县信鸽协会举办。
每枚足环210元,副环为闭口电子环(每枚电子环10元)售环羽数1000枚,按10%录取,三关计算成绩按分数米相加高者为胜。
第一关:450公里 地点 :保 定
第二关:500公里 地点 : 定 州
第三关:550公里 地点: 石家庄
电子鸽钟的正确输入为《17(年份)- 06(环名)-1234560(环号)》
电子鸽钟在比赛期间不许随便更换,还有更换棚号及姓名的,若有更换的,关赛成绩电脑不能识别,大奖成绩及关赛成绩自动取消,后果自负。
四:参赛资格和要求
五:比赛时间比赛项目及比赛距离。
1.本次比赛将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决法》执行。
1)天津300公里为资格赛,所有大奖环在300公里必须上笼,未上笼的赛鸽大奖赛成绩取消。
2)本次比赛七天一场,如第一关比赛延期,二关比赛日自动顺延。
比赛当日按《中鸽法》日落时间停钟,第二日按《中鸽法》日出时间开钟
二)第二关:如集鸽当日有雨或雪,停止集鸽,开笼时间为早上8点前,放飞标准: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如有雨(以放飞地实地拍照为准)压笼一天,第二天如再有雨,赛鸽拉回适天气情况城区放飞,集鸽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截止时间为次日18点结止。如比赛规定有效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奖金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
二)第三关:如集鸽当日有雨或雪,停止集鸽,开笼时间为早上8点前,放飞标准: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如有雨(以放飞地实地拍照为准)压笼一天,第二天如再有雨,赛鸽拉回适天气情况城区放飞,集鸽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截止时间为次日18点结止。如比赛规定有效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奖金由前两关成绩计算,按分数米相加,高者为胜。
3、每场比赛,信鸽协会将派裁判员验棚,前十名验棚,其它名次抽查验棚并按购环记录全部进行核对,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对有意拖延不予合作的会员,该会员本场比赛的所有参赛鸽以失格论处,取消成绩。 大奖环及特比环次日上午验棚,获奖参赛鸽带至鸽舍以外100米处放飞,获奖参赛鸽若正常飞回鸽舍,比赛成绩正常,若在晚18点前未能飞回鸽舍,取消成绩。
4、每场比赛由18名,38名鸽友押车监放,第一站200公里由鸽友自愿参加报名
5、所有比赛不设伯马制,有效归巢鸽不足录取名额的一半,则上笼鸽(不含已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有效归巢鸽达到或超过录取名额的一半,则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如开笼当日未见一羽指定鸽,比赛结束,奖金退回。
9、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的风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赛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报到方法
七、注意事项
4、领奖或代人领奖时必须持会员证、足环证,发奖日期提前公告,逾期不领责任自负,请会员积极配合。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