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信鸽协会2017年春特比规程
浏览量:690次 发布时间:2017-01-05 16:34
肥城市信鸽协会2017年春季特比环规程
凡登记报名购环者均认定为承认本规程。必须执行本规程条款。
一.比赛站500公里,有关比赛事宜按2017年春季规程执行
二.报道期限:与泰安春特比同场比赛。
三.特比环100元一个。
四.团体赛:6个为一个团体,6个以上分ABC组决赛2羽以上为团体(包括2羽)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五.奖金:如在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不在转下年度,除获奖鸽外上笼鸽均分。
六.奖励:2016年春剩余奖金4200元+实际售环款-鸽会10%=实际奖金
1.单鸽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各奖杯一尊。4-N名每名各300元(实际奖金-团体2600元单奖前三名6000÷300=奖励羽数)
2.团体,冠军12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各奖励奖杯一樽。
七.售环时间:2016年5月1号—2016年7月30号
八.验鸽:赛鸽归巢后及时联系裁判段传立13562850811,不及时联系裁判成绩作废。如发现正副环任一破损,不在一侧脚上,副环反边在上无组环证,无验鸽章成绩作废。
九.备注:1.不准过户。2.12月份验鸽盖章无章成绩作废3.环中环反边在下,正副环末尾两位数码一致。4.竟翔单逐项填写,缺项成绩作废。5.外地鸽友可委托肥城会员购买,并在会员鸽舍内寄养。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肥城市信鸽协会。
肥城市信鸽协会电话:13562848886 2016年5月1号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