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举办2017年信鸽等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通知

川鸽协〔2017〕8号


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文件规定。为了在新形势下做好我省信鸽运动竞赛组识工作,更好地推进我省信鸽竞赛工作可持续性的健康开展,鉴于我省裁判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的实际情况,按照2017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此次裁判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是省信鸽协会制度建设工作当中的重要举措,是竞赛组织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新知识,新理念实践的重要平台,也是提高我省信鸽裁判员队伍业务素质,增强专业技能的又一重要工作方式和方法。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信鸽协会定于2017年7月在(地点待定)举办2017年信鸽等级裁判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7月。

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

(一)一级裁判培训。已取得二级裁判资格的裁判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市、州协会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二级裁判培训。热爱信鸽运动、有愿意从事信鸽裁判工作的各市、州信鸽爱好者,由市、州协会推荐、同意后统一上报。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2015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

(二)如何做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和成绩统计;

(三)信鸽竞赛中电子信息化、规范化操作。

五、报名:

(一)以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为单位统一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需经所属市、州信鸽协会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培训。

1.参加晋升一级裁判员资格的二级裁判员,需具有三年以上执裁经历。

2.参加二级裁判培训的需由各市州推荐热爱信鸽运动、本人有意愿从事信鸽裁判工作,服从协会安排的信鸽爱好者。

请各协会做好宣传、推荐、组织工作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三)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发布此次培训的补充通知,报告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日程安排。

六、经费

(一)参加培训班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报考一级裁判员需缴培训、考试费200元。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及一级裁判员证书;

(三)报考二级裁判员需缴培训、考试费150元。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及二级裁判员证书;

(四)授课老师、教材以及其他费用由省鸽协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强、蒙伟峰

电话(传真):028-86675557  13308026265  13980756412

电子邮箱:942994596@qq.com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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