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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届全国信鸽品评赛获奖鸽交流拍卖办法
2005-02-23 03:51:40

全国信鸽品评赛

获奖鸽交流拍卖办法

 

    一、宗旨:扩大和繁荣信鸽市场,促进优良种鸽品系交流,提高信鸽竞技水平。

    二、原则:公平竞争,公开竞价,价高者得,锤落成交。

    三、参加交流拍卖会条件:

    20届全国信鸽品评赛各级别雌雄组前8名优胜鸽,未进入前8名,自愿报名。经批准的限额20羽的参品鸽。

    四、拍卖成交价的80%归鸽主(税前),20%归组委会。

    五、未成交的拍卖鸽由所属协会取回(不交手续费)。

    六、如鸽主自行决定竞拍鸽的拍卖底价,事先必须交付3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保证金如数退还,未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为确保交流拍卖活动顺利进行,所有品评赛参赛会员必须认真填写参赛鸽血统书、成绩记录表一式两份交大会组委会。

    八、参加交流拍卖会的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需要组委会协助预订宾馆和返程车票的人员请事先与上海市信鸽协会联系。

 

来源:中国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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