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届全国信鸽品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时间:2009年12月下旬
四、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
全国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超长距离信鸽品评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省级协会在首届全国鸽王赛各组别前12名中评出雌、
雄各一羽参加全国品评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每一组别雌、雄各录取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
(二)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八、交流拍卖:
(一)各省鸽王赛前10名入选鸽及2羽候补鸽均可自愿参加全国名优信鸽交流拍卖会。拍卖底价统一为1000元起拍(可自定底价)。拍卖鸽需附血统书以及由鸽主本人确认并填写的《赛鸽拍卖确认书》,由省级鸽协交至承办单位。如流拍则由鸽主本人领回。
(二)拍卖所得80%归鸽主,8%归参评省级(行业)信鸽协会,7%归主办单位,5%归承办单位。
主题词:信鸽协会 竞赛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