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运协字〔2009〕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国信鸽公棚竞赛市场,促进公棚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公棚等级管理,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现将《中国信鸽公棚信誉等级评选制度》予以公示,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邮箱:chnrpa@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信鸽公棚信誉等级评选制度》
2、公棚信誉等级评价指标统计表和公棚信誉等级评定表
中国信鸽协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信鸽协会 等级制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