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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鸽协会章程
2008-11-28 13:35:00 体总网

  中国信鸽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信鸽协会简称中鸽协。英文为“CHINESE RACING PIGEON ASSOCIATION”,缩写为:“CRPA”。

  第二条 中国信鸽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国家体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信鸽组织并参加国际信鸽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中国信鸽协会是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鸽协会章程,在信鸽运动领域有一定影响的,自愿加入中国信鸽协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信鸽协会和单位组成的。

  第三条 中国信鸽协会的宗旨是依据《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信鸽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展中国的信鸽运动;培育优良信鸽品种,提高信鸽运动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国际体育交流,增进与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

  第四条 中国信鸽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信鸽协会总部设在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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